近日,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通知》要求,7月1日至15日,由市生态环境局抽调全市执法骨干,对尧都区、洪洞县、襄汾县“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列出清单,报市大气办,由市大气办交当地政府整治。
7月16日至22日,由其余14县市各生态环境分局安排执行。排查内容:重点是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机械加工、塑料、铸造、木材加工、石灰窑、砖瓦窑、耐火材料、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石材开采及加工、印刷、家具、洗煤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各种煤炭、物料等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