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工作部署调度会上确定,7月份,唐山市将加大五项大气污染重点管控措施,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一、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停限产措施。对焦化行业、水泥熟料行业、铸造行业,涉VOCs企业,以及橡胶、独立石灰窑、独立轧钢、粉磨站、砖瓦窑、钢锹企业,进行详细的停限产管控。
二、强化臭氧管控。
三、启动大气治理工程。工业窑炉治理将对独立轧钢、独立石灰窑、砖瓦窑、陶瓷、耐火、保温及物料储物环节进行重点整治。
四、扬尘管控。五、移动源限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