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2019年省级节能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的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重点分别是:
1、节能重点项目补助。包括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区域热电联产等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技改项目。
2、示范单位及项目奖励。包括节能、循环经济及环保技术装备(产品)产业化示范项目,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项目,重大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清洁生产改造和应用示范项目等。
3、绿色制造体系创建示范单位。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福建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等绿色制造体系名单的示范单位。
4、园区循环化及绿色改造示范试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
通过竞争性资金分配方式,2019年重点支持3个省级(含以上)园区实施循环经济和绿色园区建设,对近2年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绿色改造项目总投资已达1亿元以上的,给予每个园区不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