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全市石灰窑、砖瓦窑、陶瓷烧制企业“散乱污”专项整治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石灰窑、砖瓦窑、陶瓷烧制行业专项整治。
1、组织摸底排查。对石灰窑、砖瓦窑、陶瓷烧制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关注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和主干道两侧及河道沟塘附近。4月20日前必须完成摸底排查。
2、开展全面整治阶段。要迅速建立所辖区域内的石灰窑、砖瓦窑、陶瓷烧制企业清单台账,5月25日前必须关停有污染的石灰窑、砖瓦窑、陶瓷烧制企业。
3、落实长效机制。建立“散乱污”石灰窑、砖瓦窑、陶瓷烧制企业市、镇、村三级监管网格,切实防止回潮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