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2020年山东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实施时间:2020年4月—11月。根据《方案》内容,关于产能退出,要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淘汰类”条目规定的要求,确保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或落后产品按时有序退出。通过依法关停、停业、关闭、取缔整个企业,或采取断电、断水,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等措施淘汰相关主体设备(生产线),使相应产能不再投入生产。
《方案》还配套提出了加大资金扶持、加大技术扶持、执行价格政策、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做好职工安置、盘活产能退出后的划拨土地资源、严格执法监管、强化惩戒约束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