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政策措施》的通知称,将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安排5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支持企业发展。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延期或续贷。同时,依法给予社会保险费政策支持。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2020年2-4月份房租免收。
对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减免中小微企业租户疫情期间租金的,市、区县要给予适度财政补贴。另外,可依法延期缴纳、减免税款。针对出口企业,支持企业稳定进出口业务。提前兑付2020年度市级外经贸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扩大重点产品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