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吕梁日报全文刊发了《吕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规定,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化工、建筑陶瓷等行业的高排放、高污染项目,并对其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采用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
山西吕梁: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建筑陶瓷等行业
日前,吕梁日报全文刊发了《吕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规定,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化工、建筑陶瓷等行业的高排放、高污染项目,并对其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采用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
日前,吕梁日报全文刊发了《吕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规定,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化工、建筑陶瓷等行业的高排放、高污染项目,并对其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采用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