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福建省泉州达盛窑陶瓷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外排,外排废水呈棕色浑浊状,经检测废水悬浮物(SS):860mg/L超过《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2直接排放标准(SS≤50mg/L)。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福建福泉一日用陶企因乱排超标生产废水,被罚10万元
近日,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福建省泉州达盛窑陶瓷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外排,外排废水呈棕色浑浊状,经检测废水悬浮物(SS):860mg/L超过《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2直接排放标准(SS≤50mg/L)。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近日,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福建省泉州达盛窑陶瓷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外排,外排废水呈棕色浑浊状,经检测废水悬浮物(SS):860mg/L超过《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2直接排放标准(SS≤50mg/L)。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