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读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国家卫健委这样说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
- 发布日期:2022-12-27 08:39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陶瓷商机区域:全国
- 浏览次数:33
|
详细说明
据央视新闻,12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国家卫健委表示,2020年1月20日,经报国务院批准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当时命名为“新冠肺炎”,主要考虑疫情初期病例大部分有肺炎表现。随着奥密克戎变异株成为主要流行株以后,致病力减弱,仅有极少数病例有肺炎表现。考虑到肺炎仅反映了病毒感染后较为严重的患病状况,不能概括所有感染者临床特征,将“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更加符合目前的疾病特征和危害。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和观点为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涉嫌抄袭/侵权/违规内容请联系QQ:275171283 删除!